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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新规5月1日起施行!农村户口迁回指南!
2025-03-10 06:36  浏览:43

想回村建房/继承宅基地的宝子看过来!

2025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正式生效。

根据该法规定,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上学、务工、婚姻、服役等原因,户口迁入城镇转为非农业户口的,除公务员(不包括聘任制公务员)外,家里仍有房屋或土地的(承包地,自留地等),经所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可将户口迁入农村,重新获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并享受成员权利,包括依法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参与分配集体收益、集体土地被征收征用时参与分配土地补偿费等。

重磅新规5月1日起施行!农村户口迁回指南!

适用人群:

上学迁出户口的大学生

退役转业的军人

进城务工人员

婚姻迁出户口的姐妹

(公务员不适用哦~聘任制公务员除外)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因就学、服役、务工、经商、离婚、丧偶、服刑等原因而丧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重磅新规5月1日起施行!农村户口迁回指南!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结婚,未取得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取消其成员身份。

划重点!

只要老家仍有房屋或土地(承包地/自留地)

经村集体同意就可迁回农村户口

重新获得四大核心权益:

1⃣申请宅基地使用权

2⃣参与集体收益分红

3⃣土地征收补偿分配

4⃣集体福利享受权

重磅新规5月1日起施行!农村户口迁回指南!

操作指南:

①联系原户籍地村委会获取申请表

②提供房产/土地权属证明

③村集体成员大会表决通过

④报乡镇政府备案后即可迁回

特别注意:

离婚/丧偶女性权益受保护

服刑人员不取消集体成员身份

户口迁回不影响城市社保医保

有没有老家宅基地的姐妹?

快@想回村发展的朋友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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