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庆泰花炮第一系列

# 大律师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用良心践行情理法。用语言动之以情,将心比心晓之以理,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而超出情理的范畴,不得不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时,以良心腹案择选最佳的方式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王律师
黄庆泰对眼前这个约莫四十多岁,中等身材,穿着一身深灰色西装,戴眼镜着一副黑框眼镜的王律师的故事充满好奇,脑海中浮现着后台那个近四十人联名书写情真意切对王律师的感激信。
黄庆泰问王律师:“王律师,一名律师,让当事人满意,已属不易,能让当事人感恩,就难能可贵,你是如何做到的?”
王律师笑了像一个许久不见的老朋友娓娓谈心般地对黄庆泰说:“在我给师父当助理的时候,曾经见到有一个面容憔悴的女子来找师父,没说几句话,忽然五官扭曲歇斯底里地伏在师父桌上痛哭,师父安静地等她哭完,对她说‘最终只能这样做。’"
"然后师父就起身走了。又有一次,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婆婆见到师父就跪在他跟前怨怼哭诉‘你怎么可以这样做。’

“师父对老婆婆说‘起诉,是您女儿的诉讼权利,我作为您女儿的代理律师,我们凡事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说完师父就走了。当时师父看似的冷漠,让我非常震惊,我心想,律师不就是要匡扶正义,为弱势群体发声吗?我满怀疑问,整天心事重重。”
“结果没多久,我再见到这两个人时,她们恍若新生容光泛发拿着锦旗来送给师父,我才知道她们的案子都撤诉了,结果很圆满。”
“到那时,我才知道我误会了师父,愧疚的无以言喻,脸火辣辣了整整一周都不敢直视师父的眼睛。我亦问了师父同样的问题,是怎么做到的?”

“他怎么回答?”黄庆泰好奇。
“师父说,做律师,须以事实为依据,在法律限度内使当事人利益最大化,把委托人的损失在合法的前提下,降到最低。”
"那个母女家庭经济纠纷案,单从案子来看,母亲为了赡养费起诉女儿,称女儿自成年始再也没有回过家,要求女儿承担赡养费。"
"我作为女儿的代理律师,了解事实情况,女儿并无存款无力承担,但是父亲去世时留下一套房子,女儿享有合法继承权,于是我建议女儿起诉请求分割父亲留下的遗产,享有她应得的份额。表面看来,这样的‘不孝女’,这样可怜的‘母亲’。”

“但如果女儿能够提供父亲名下房产从首付到每一笔按揭款都由女儿支付的记录呢?而母亲起诉赡养费的真正动机是为了给儿子结婚呢?
那么站在女儿的合法权益最大化考虑,最佳方案是起诉房屋所有权确认而不是起诉财产分割。"
"女儿既然在遭受巨大的负面社会影响之下还能做出让步,那就说明这桩家庭矛盾是可以通过调解解决而不是起诉。"
"我建议女儿起诉,起诉不是目的,调解才是真正的目的,但是起诉可以将道理摆在桌面上,最终才能真正达到调解的效果。"

"尤其是家庭纠纷,许多矛盾原不必上升到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很多矛盾的根源或许只是当事人一个很小的心结。“
“就像案中这个女儿,她一直努力工作供弟弟读书,给家里供房子,但她心底有个结,所以成年后没回过家,而那个结,原是个很小的事。”
“就是在她小时候家穷,但是每顿饭母亲都会在弟弟的饭下面放一只蛋,她的饭下面却从来没有,所以她一直觉得母亲不爱她,成年后十几年没回过家。
她不知道她弟弟从出生开始就体弱于常人,当母亲拿出那张医院证明时,她的心结也就解开了,其余的事也就不那么重要了,多年的矛盾也逐渐化解。"

"所以凡事不要看表面,尤其是案件,对当事人要真诚去倾听,真心去了解她们,越是了解她们,在实际办案过程中才能越好地帮助她们解决问题。”王律师心平气和地说着。
黄庆泰又想到那封联名感谢的信,在内心为王律师点赞,王律师确实是让人尊敬的律师,助人无数,却只字不说自己,真诚分享经验。
黄庆泰问:“那王律师,你是怎么理解律师这个职业的?”
王律师思考半晌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用良心践行情理法。用语言动之以情,将心比心晓之以理,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而超出情理的范畴,

不得不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时,以良心腹案择选最佳的方式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就像在寒冷的夜晚,有一支燃烧的烟火,能够给予人无尽的光明,希望和能量。我们律师奋斗终生,只为成为当事人在经历人生的寒夜时那支燃烧的烟火。”
黄庆泰鼓掌:“为中国律师点赞!”
运营总监郭靖对王律师说:“王律师,这是代您这些年来无偿法律援助的妇女儿童,帮助过的委托人们赠送您的礼物,一款为律师命名的烟花——大律师。”
撰文 | 周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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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泰花炮第一系列
寻找人间烟火味之庆泰花炮第一系列。这个系列将会以“惊喜盲盒”的形式打开,不再剧透。
此系列将是充满期待,回味无穷的系列,每个故事都有独特的味道。每一个故事都可以让我们找到自己,在人生旅程中,逐渐学会如何与自己相处,如何与世界相处,如何与时间相处;如何与过去相处,如何与现在相处,如何与将来相处…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