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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对职务侵占案披露不及时 中百集团收到湖北证监局警示函
2023-12-21 00:00  浏览:60

中百集团全资子公司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2日发现财务人员邵某某存在职务侵占公司资金嫌疑,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直至2023年12月20日,中百集团才发布《关于子公司员工涉嫌职务侵占资金的公告》,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

观点网讯:12月20日,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湖北证监局警示函。

公告显示,中百集团全资子公司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2日发现财务人员邵某某存在职务侵占公司资金嫌疑,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2023年10月13日,公安机关将相关犯罪嫌疑人全部抓捕到案。该案件目前处于侦查阶段,初步估算侵占资金金额累计约2.19亿元,预计导致中百集团其他应收款原值增加约2.19亿元,应付账款增加约2.19亿元,初步预估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约2.1亿元,减少2023年利润总额约0.5亿元,调减以前年度利润总额累计约1.6亿元。

上述中百集团员工职务侵占事项,预估损失已达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及《证券法》(2019年修订)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五)项规定的重大事件标准,中百集团应当立即披露。

但直至2023年12月20日,中百集团才发布《关于子公司员工涉嫌职务侵占资金的公告》,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

湖北证监局决定对中百集团、董事长汪梅方、总经理张俊、副总经理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剑、董事会秘书李慧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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