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之高发布公告称,第五大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福鹏宏祥玖号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拟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高于69.613万股,减持比例不高于1%,减持目的为资金需要。
观点网讯:12月19日,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第五大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福鹏宏祥玖号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拟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高于69.613万股,减持比例不高于1%,减持目的为资金需要。
据了解,该公司近三年累计发布减持计划公告1次,上一次减持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减持股份数为295万股。
截至公告日,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福鹏宏祥玖号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持有公司股份295万股,持股比例为4.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