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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用电源
主发电机组是指经常投入工作的发电机组,一般设置有2~3 台,大型船舶上也有设置4台的。主发电机组通常都是可以并联运行的。随着船舶用电量的日益增长,主发电机组的单机容量已由初期的数十千瓦逐渐增大到数百千瓦以至数千千瓦。主发电机组是船舶基本的供电电源。为了确保船舶的安全,必须要求它能非常可靠地连续工作;同时它又是一个长期工作的电源,因此还必须具有较高的运行经济性。
船用电源的要点
检查船舶应急电源形式
首先判断受检查船舶应急电源形式是应急蓄电池还是应急发电机,如是应急发电机,是否配有临时应急电源 (蓄电池组)。
判断船舶是否应装配临时应急电源条件
当应急发电机设置成不能自动起动,船舶应配备临时应急电源,当船舶主配电板断电后,临时应急电源应首先对应急设备进行供电。如应急发电机能够自动起动,则不需配临时应急电源。当船舶主配电板断电后,应急发电机能在45s内自动起动并对应急配电板进行供电。
舰船电源的分类
船舶电源的形式和分类
1、船舶电源的形式
(1)交流电源(2)直流电源
2、船舶电源的分类
(1)主用电源(2)应急电源(3)备用电源
对于备用电源容量的检查
1.当船舶不出海时,应在不超过12个月的间隔期内,使用适当的办法检查蓄电池组的容量,检查蓄电池容量的一种办法是用通常工作电流和时间对蓄电池充电和放电。
2.对充电情况的评定可以在任何时候进行,但是当船舶在海上时,不应进行大量放电。
船用电源
船用电源的要求
1、正常航行时,船用主电源应当向所有的无线电设备及其附属设备供电:
2、必须向其备用电源组成部分的任何蓄电池供电。
3、备用电源独立与船舶动力推进系统和船舶电力系统。
船舶主电源要保证船舶在航行状态、进出港状态、停泊状态、装卸货状态、应急状态等各种工况下正常用电的需要,通常要装备若干台发电机组,称为船舶主电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