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以前,小型材(以螺纹钢为主)的比重在25%左右,2001年以后,随着世界制造业向我国转移,板管带材产销所占的比重逐步增加,而建筑钢材所占比重逐年下降。
2001-2007年,中国螺纹钢消费由4369.1万吨(小型材产量)增加到9551.2万吨,占钢材消费的比重由25.8%下降到18.4%。
2000年以前,小型材(以螺纹钢为主)的比重在25%左右,2001年以后,随着世界制造业向我国转移,板管带材产销所占的比重逐步增加,而建筑钢材所占比重逐年下降。
建筑螺纹钢螺纹钢的规格要求应在进出口贸易合同中列明。一般应包括标准的牌号(种类代号 )、钢筋的公称直径、公称重量(质量)、规定长度及上述指标的允差值等各项。我准推荐公称直径为6、8、10、12、16、20、25、32、40、50mm的螺纹钢系列。供货长度分定尺和倍尺二种。我国出口螺纹钢定尺选择范围为6~12m,日本产螺纹钢定尺选择范围为3.5~10m;国产内销螺纹钢若合同中无注明要求时,通常定尺为9m、12m两个长度。
建筑螺纹钢螺纹钢成分检验
(1)检验方法:对上述化学成分进行检验分析时常用的标准检验方法如下: GB/T223、JISG1211?1215、BS1837、BS手册19等。
(2)成分指标:考核螺纹钢成分含量的指标主要有:C、Mn、P、S、Si等项,牌号不 同,含量
各有差别,其大致范围为:C(0.10~0.40%)、Mn<1.80%、P<0.050 %、S<0.050%、Si(0.60~1.00%).
建筑螺纹钢螺纹钢尺寸外形
横肋与钢筋轴线的夹角β不应小于45度,当该夹角不大于70度时,钢筋相对两面上横肋的方向应相反;
横肋公称间距l不得大于钢筋公称直径的0.7倍;
横肋侧面与钢筋表面的夹角α不得小于45度;
钢筋相邻两面上横肋末端之间的间隙(包括纵肋宽度)总和不应大于钢筋公称周长的20%;
当钢筋公称直径不大于12mm时,相对肋面积不应小于0.055;公称直径为14mm和16mm时,相对肋面积不应小于0.060;公称直径大于16mm时,相对肋面积不应小于0.065。相对肋面积的计算可参考附录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