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信息的知识一旦被传播,提供这一信息的人就无法对信息进行排他性的控制。那么由这一信息所表达的智力成果就不可能成为法律意义上信息创造者的财产。而知识产权法律制度通过赋予智力成果的创造者以排他性使用权和转让权的方式,创造出了一种之前未有的财产权形式。
知识产权的许可是在不改变知识产权权属的情况下,经过知识产权人的同意,授权他人在一定期限、范围内使用知识产权的法律行为。
知识产权许可的类型
独占许可
独占许可是指在约定的时间、地域内,知识产权只能由被许可人一人按照约定的方式使用,知识产权人本人依约定不能使用,也不得再许可给他人使用。独占许可的专有性较强,独占许可的被许可人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甚至可以对抗知识产权人本人的使用。
排他许可
排他许可是指在约定时间、地域内,被许可人可以按照约定的方式使用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人本人也可以使用但是不能够再另行许可给他人使用。排他许可的授权范围介于独占许可和普通许可之间,排他许可不能限制知识产权人本人的使用,但是可以要求知识产权人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不再另行许可给第三人使用。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它包括多个范围。所谓专利权,就是授予发明的发明人或者单位独占、使用和处分该发明的权利。专利权的主体是拥有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并需要承担相应义务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专利权的客体是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人主要享有实施权、实施许可权、转让权、放弃权和标记权。专利权人的义务主要包括实施专利的义务和缴纳年费的相关义务。所谓商标,就是有人专门为帮助人们区分不同商品而设计的,有意识地放置在商品或其包装表面的一种标记。商标权是指商标使用人对依法使用的商标享有专门使用权。商标权的主体是申请并取得商标权的法人或自然人。商标权的客体是经国家商标局核准的受《商标法》保护的商标,即所谓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众所周知的著作权,又称版权,是公民、还有法人或者不是法人单位依法对自己的文学、艺术、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作品享有的专有权利。